2010-11-22 09:44来源:武威日报 赵小燕
武威日报讯 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项目帮助创业的妇女解决了资金不足问题,使公共财政的阳光惠及到广大城乡创业妇女。截至2010年11月10日,全市共申请妇女小额担保贷款72346户,282922.1万元,占农村家庭总户数19.3%;已审核办理66083户248170.8万元,占农村家庭总户数17.6%;已发放贷款55234户,207650.5万元,占农村家庭总户数10.5%。就妇联组织如何继续发挥好这个项目的推动作用,记者采访了市委候补委员、市妇联主席许萍。
“落实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妇女创业就业服务,是妇联组织服务大局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让妇女真正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的一项民心工程。”许萍说,三县一区要严格执行县区政府出台的贷款管理办法,坚持阳光操作,继续按照“四公开、一督查”(集中申报、集中评议、集中审核、集中公示,定期督查)审批程序,确保贷款办理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建立贷后回访制度,全程跟踪调查、定期记录项目的实施状况,对将贷款用于购房等消费,存在银行获取利息,挪作他用或由他人使用的,要及时反映,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中止协议,收回贷款。
就还款问题,许萍说,我们有八条措施,一是建立全方位的农村保险机制,为所有贷款妇女办理农业保险和贷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二是为日光温室、暖棚都发放合格证和产权证,一旦贷款户无法按期、按额度偿还贷款,可以将日光温室等转让、拍买、抵押,用来抵减损失。三是建立贷款良性循环机制,通过宣传,使群众知道两年后必须全额还款,同时抓好培训,让贷款妇女有挣钱的技能确保还款。四是建立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维护机制,建立良好的信用风气。五是建立损失代偿机制,县区政府要尽快出台《风险防范监管办法》,当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按期足额偿还时,对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在代偿逾期利息和贷款资金中所应承担的责任和比例进行明确规定,实现风险共担。六是实行依法追缴制度,贷款到期3个月,经办金融机构向贷款人发出催款通知书,经办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县区及乡镇政府应对即将到期的贷款采取催收措施。七是为确保“贷得出、用得好、还得上”,在贷得出环节上,要把握好贷款额度;在用得好环节上,要严格规范运行程序,动态跟踪服务,要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制定科学的细化的考核指标和评估标准;在还得上环节上,县区要定期核查贷款使用情况,确保贷款按期、按额度归还。八是抓好所有贷款妇女“八项承诺”的践诺工作。
为了落实市委、市政府“十二五”发展要求,许萍说,今后五年我们要继续做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担保金的来源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解决:一是石羊河流域重理治理项目资金注入;二是财政融资注入;三是城乡居民自愿集资入股注入;四是其它项目资金注入。目前可以在借用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项目补助资金及财政筹措资金作为担保金的基础上,借鉴县区创新的担保资金筹措方式,结合本地实际,动员全市公民以村、社区为单位,在自愿申请、风险共担的前提条件下,采取以多户联合的形式筹措担保资金,统一成立融资公司,将担保资金全额缴存融资公司,以联户(联户不得少于10户)为单位设立专户,资金封闭运行。
“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乡镇、村基层妇联组织继续积极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许萍说,为了解决基层妇联组织有人干事、有阵地做事、有钱办事三个问题,未来五年,全市妇联组织将结合村民委员会换届,确保村“两委”至少有一名女性,确保村妇代会主任进“两委”。在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全部建立“妇女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