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12 10:14来源:武威日报 记者 陈聚珍 马世民
生鲜乳品市场监管刻不容缓
武威日报讯 (本报记者 陈聚珍 马世民)“你卖的牛奶能储存多长时间?挤奶销奶有没有健康证?是机器挤奶还是手工挤奶?上街销售有没有人管?”7月7日下午,在市委家属院,记者看到一辆送售牛奶的三轮摩托车上放着几桶生鲜牛奶和自制酸奶。送牛奶的经营者告诉记者:“到城上送售牛奶已5年多了,自己家的牛产的奶,每天手工两次挤奶,没有谁来管过,什么办证不办证的都不知道,到那办也不晓得。”
7月8日,带着对生鲜乳品生产、销售质量安全问题的质疑,记者来到养殖奶牛较多的凉州区和平、柏树等乡镇进行采访。
“我们的收奶站,每天有7吨多的收购量,大部分运往青海和兰州。除了几家有规模的养殖户用挤奶机外,80%的散户都是用手工挤奶,卫生状况不是很好。”在和平镇一家牛奶收购站,从事牛奶收购销售的王先生告诉记者。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现在和平镇的奶牛养殖户大多养殖5至7头奶牛,每天早上6点起来就挤奶,大部分送到奶站,而下午挤的牛奶部分运到城里去卖。王先生还对记者说,现在的奶牛养殖方式大体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规模饲养,有牛舍,有挤奶厅,挤奶储奶采用统一的卫生防疫;另一种是分散饲养分散经营,由各奶农家家户户饲养,由于饲养技术有差异,往往会造成生鲜牛乳卫生状况不一的情况。
据记者了解,我市每天生产40至50吨生鲜乳,除80%运到青海、兰州等乳品公司外,至少有20%在本地市场销售。我市各相关部门都似乎知道自己的职责,但谁也没有具体抓在手上。《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10月9日经国务院总理签发生效。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管理条例规定,直接从事挤奶工作的人员应当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另外,规定还明确,生鲜乳应当冷藏,超过2小时未冷藏的生鲜乳,不得销售。实际上武威城区大街小巷生鲜乳品销售司空见惯,这些生鲜乳品是否合格却无人问津,缺失监管。手工挤奶人员基本上都没有办理健康证明,他们的生产符不符合规程,值得质疑。
近日,凉州区政府下发文件,明确规定散卖牛奶养殖户由农牧部门负责日常监管。那么,相关部门就应该全面实施对生鲜乳品的监督管理,把好生鲜乳生产、收购和销售关键环节,严禁问题奶流入寻常百姓家,从源头上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特别是要加大检查力度,加大抽检覆盖面和抽检频次,强化监测与执法联动,对生鲜乳质量安全设举报投诉电话,接到一起投诉,受理一起,通报一起,从重处罚,确保百姓喝上安全放心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