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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朗气清 年味儿正浓

 2019/02/02/ 21:20 来源:武威日报

  天朗气清 年味儿正浓

  本报记者范武平

  “今年春节文化活动丰富多彩,一些城市将烟花爆竹由禁放改为限放,武威城区是否‘禁放改为限放’?”近日,个别市民、烟花爆竹经销商向本报热线、相关管理部门反映:禁放烟花爆竹冲淡了节日的气氛,能否将烟花爆竹由禁放改为限放,以此活跃节日氛围。烟花爆竹燃放对城市空气质量影响较大,会导致空气中颗粒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浓度急剧升高,特别是在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不利的情况下,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更加严重的空气污染,将影响居民身体健康。2015年,为有效防止噪声和大气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凉州区出台《关于禁止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要求相关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共同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2016年,凉州区公安局、安监局、环保局和工商局联合下发《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规定武威城区范围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严禁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

  针对个别市民“武威城区能否将烟花爆竹禁放改为限放”的提议,市生态环境局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同时,《武威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规定,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及燃放监管工作,以元旦、春节、国庆等节日为重点监管时段,对城市建成区特别是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区域和场所要严防严控,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根据以上规定,武威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未设立定点燃放点,城区外不受此限制。

  针对农村较难买到烟花爆竹的反映,凉州区质监局答复:2018年11月,该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区相关要求,以及《凉州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布点规划(2018-2019年)》,明确除武威城区各街道及高坝、和平、金羊、金沙、怀安、松树、柏树、发放等镇不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其余各镇均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建立科学合理、规范合法、管理有序、安全便民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秩序,根据行政区域、人口数量等因素设立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至2019年1月,全区共设立了90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完全满足农村群众购买烟花爆竹的需求。

  近几年,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理念逐渐被广大市民认可,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是发展所需,更是群众所盼,凉州区继续严格贯彻落实《关于禁止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共同致力于维护广大市民公共安全和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为广大市民创造了良好的生活环境。记者了解到,下一步,该区根据《凉州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作战方案(2018—2020年)》精神,结合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将适当扩大烟花爆竹禁燃区范围和管控时段。  

  采访中,绝大部分市民对政府部门出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表示支持,认为为了营造节日氛围燃放烟花爆竹付出环境污染、火灾事故、危害健康等代价,得不偿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举措,也是民心所盼。“没有烟花爆竹的噪音,闻不到呛鼻的硝烟,头上是湛蓝的天空,呼吸的是清新的空气,贴春联、挂灯笼、吃年夜饭,走亲访友、聚会言欢,心情舒畅,这才是我们应当分享的‘年味’。”市民徐东明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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