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日报讯 近日,市纪委、监察局严肃查处了殷伯开受贿用人六起案件,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
经查,殷伯开在2002年至2008年担任市卫生局局长、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干部推荐任用、解决职级待遇、调动和行政审批等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13个单位和个人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27.7万元,另有2740936.48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构成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2010年8月被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2010年12月,殷伯开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市纪委对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向殷伯开行贿的6名公职人员进行了立案查处。其中2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免于党纪处分,进行诫勉谈话;1人免予党纪处分;1人被诫勉谈话。
为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市纪委、监察局发出通报:一是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和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真正为人民掌好权、谋好利。二是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服从组织安排,接受组织挑选,正确对待职务上的升迁留转,坚决杜绝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行为,自觉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三是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严格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从殷伯开等人行贿受贿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把领导干部管理监督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关键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严格管理。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及其相配套衔接的3个试行办法,不断健全完善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四是要求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各级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责任追究办法》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完善举报机制,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行为,今后发现一起,要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规定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对那些不计个人得失、任劳任怨、埋头苦干、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干部,要积极为他们搭建干事创业的平台,予以选拔重用。